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选树新时代研究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脚踏实地、奋发昂扬的精神风貌,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第六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首都师范大学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学期间具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在理想信念追求、学术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工作或其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需根据评选要求,填写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生辅导员李思涵(2223702014)处,纸质版交至东一区教学楼B21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周五)9:00。
1.
每位参评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存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教师教育学院-XXX)。
2.
【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电子版以“教师教育学院-XXX-附件1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命名。
3.
【仅电子版】附件2《研究生年度人物院(系)推荐汇总表》,以“教师教育学院-XXX-附件2 研究生年度人物院(系)推荐汇总表”命名。
4.
【仅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的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教师教育学院-XXX-个人事迹材料”命名。
5.
【仅电子版】照片:参选人提交2张照片,其中1张为2寸正面免冠照片,另一张为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生活照照片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照片以“教师教育学院-XXX(证件照/生活照)”命名。
6. 【仅纸质版】证明材料(仅复印件纸质版):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成绩排名(盖学院章)、志愿服务时长、各类媒体报道等。
(二)
院系评选
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本院系符合申报条件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
(三)学校评选
研工部将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院系提交的材料评选出若干人选进入答辩环节。通过答辩产生第六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以及优秀研究生若干名。
(四)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五)颁奖表彰
举办第六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表彰暨研究生奖学金颁奖典礼,获奖代表在颁奖典礼上展示交流。
研究生工作部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