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指导教师和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印发《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京教研〔2021〕1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学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和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研究生指导教师。

2.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优秀导师(或团队)名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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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导师和所指导的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及违纪违法情况。

2.立德树人职责全面落实。具有优良师德师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潜心研究生教育,关心关爱研究生成长,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榜样示范作用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发挥榜样作用辐射带动;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持续探索改进培养模式,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职责。

4.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具有5年及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近3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学术水平较高,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

5.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学术不端、抽检为“问题论文”等情形。

6.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无违法违纪情况。

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除成员应符合优秀指导教师的参评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

1.人才队伍结构稳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2.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实践成果,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3.工作运行机制良好。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良好的管理模式,团队成员稳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评选及推荐程序

1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安排,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公平公正,严格筛选,择优推荐。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2.学校评审和推荐

学校委托相关部处审议推荐材料,对推荐人选参评条件、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学校组织评审,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同时确定为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名单。

四、材料提交

1.填报材料: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表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汇总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提交材料。纸质材料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于7月11日当天提交至主楼423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通过办公系统提交。

3.联系人:范兴云 68903846 

                 寇文波 68901466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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