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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励志人物”和“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充分挖掘和树立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典型,引导学生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开展2024年“励志人物”“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57日至610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含)以上在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困难,自强不息,拼搏进取;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与学业成绩排名均在班级或年级前40%。

四、评选人数

“励志人物”10名;“自强之星”20名

五、工作安排

1.学生申报(5月9日-512日)。学生根据参评条件自愿申报,并于5月12日12:00前提交《“励志人物”“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以“院系-姓名-申请表”命名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2以“院系-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命名人近期照片(1-3张JPG格式不小于2M以“院系-姓名-照片”命名),有关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提交至北二区139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2232902026@cnu.edu.cn邮件命名:院系-姓名

2.院(系)评审推荐(513日-524日)。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管理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励志人物”“自强之星”候选人。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并上报学校。

3.学校评审(525日-610日)。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院系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参评学生进行汇报,评出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励志人物”10名,“自强之星”20名。评选及审核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评选活动是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荐,要把评选活动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增强励志榜样选树的实效性。

联系人:刘佳 王珊

联系电话:68901261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2024年“励志人物”“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事迹材料格式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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