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首都师大校发[2024]39号)。202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分市级和校级两种,请各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一)
二、有关说明
1.申报人须填报的优秀毕业生材料如下: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分市级、校级)电子版,各班应收集学生报名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作为存档依据。登记表中所陈述的相关奖项、竞赛等需提供证书电子版证明材料。
(2)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名单,(内容依次为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学历、专业、身份证号)。
(3)电子版成绩单。
2.由学院根据《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审核,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各班将市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上述材料须分开递交,在5月12日(周日)17:00前本科生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发到6372@cnu.edu.cn;研究生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发至6981@cnu.edu.cn,本科申请材料命名为“**专业+2024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姓名+2024届优秀毕业生材料”,研究生申请材料命名为“**班+2024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姓名+2024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压缩包内包含市级及校级两类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另行通知(登记表及汇总表均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三、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
1.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一)
2.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二)
3.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三)
4.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四)
四、工作要求
1.本科生:请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每班须推选出2名候选人,并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推荐顺序第一名须同时满足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评选结果须通过班级群进行公示,相关评选结果请报各班班主任知晓。
2.研究生:有意申请者请认真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提交材料前需经导师同意并在表格相应处签字。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