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文明宿舍建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公寓在本科生宿舍内开展 “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具体评比规定如下。
2. 范围
在学生公寓范围内住宿的本科生
3.“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3.1 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办法
(1) 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安全检查,填写《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评比表》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如管理员在卫生、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学生存有违纪现象,报公寓区办公室后开具《学生安全、卫生问题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由公寓区办公室上报中心分管安全负责人。
3.2 “文明宿舍”参评条件
(1)全年安全、卫生检查成绩中,优秀成绩占80%以上;
(2)全年未发生违纪现象,宿舍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公寓管理的行为勇于批评和制止;
(3)宿舍成员的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和考试违纪现象;
(4) 宿舍内经常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又不影响宿舍纪律的文娱活动;
(5)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宿舍气氛和谐融洽;
(6) 宿舍成员尊敬老师和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7) 宿舍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建设,支持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和学生自管会的工作。
3.3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 学年末,中心依据当年情况,确定文明宿舍评选比例;
(2)公寓区办公室发放《学生公寓文明宿舍申请表》,由宿舍长填写,填写完毕后交回所在公寓区办公室;
(3)公寓区办公室负责征求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共同评选出“文明宿舍”;
(4) 评比结果经中心核准后于6月底或9月初反馈给各院系。
3.4 奖励办法
(1)每年根据宿舍卫生成绩排名,定期召开一次文明宿舍表彰暨动员大会;
(2)根据《首都师范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为获奖宿舍的宿舍长和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增加相应分数。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