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及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2. 相关制度
(1) 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进出人员的证件。学生和教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应服从管理;
(2) 住宿生不得在他人寝室过夜或擅自留宿外人;
(3) 未经各公寓区办公室批准,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
(4) 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及从事传播反动、迷信、淫秽物品等非法活动。公寓内禁止经商或从事其它盈利性活动;
(5) 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公寓内燃用明火,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炉子、电褥子等易引起火灾的大功率禁用电器;不得私自安装、更改电源线路;严禁点蜡烛等明火。根据学校《三十五号文件》相关规定,宿舍内严禁吸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爱护楼道内消防器材;
(6) 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随手锁门,保管好钥匙,做到钥匙不外借;
(7) 严禁小商贩进入公寓内,如发现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处理;
(8) 各公寓区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公寓楼内消防设施及门窗是否完好,如有损毁及时报修;
(9) 未经公寓区办公室批准,学生不得上楼顶平台;
(10) 宿舍内禁止饲养动物;
(11) 公寓楼内24小时门卫值班。学生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寓区办公室或保卫处进行处理。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