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及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我校于2023年2月20日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社科处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申报限额进行遴选评审,确定将以下15个项目(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推荐至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芦玮
办公电话:68902822
社科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