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3〕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93 号)要求,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基础上,学校专家组评审表决,确定39项成果(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为我校推荐参评成果,其中,“党的创新理论”类成果8项,“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4项,“学科学术”类成果27项。现将推荐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芦玮
办公电话:68902822
社科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