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相关通知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院(系)初审、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向北京市推荐阮麦婷等7名本科生为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现对推荐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7日-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学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8902256、68980115。
学生处、招就处、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