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展2020-2021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2021年度“北京市级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1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各类实践活动;
6.曾获得2021年校级五四表彰奖项。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 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 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2021年校级五四表彰奖项。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喜迎冬奥”“挑战杯”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2021年需新发展团员录入率需为100%,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应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得2021年校级五四表彰“活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荣誉。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班级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至多各1人至学院参与评审,先进班集体满足条件即可进行申报,学院将在材料汇总后在三类奖项中各推荐1人至学校进行评审。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附件2、附件4),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3、附件4),于2021年10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发至辅导员处即可。
四、评选说明
1.参评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集体应为2021年校级五四表彰获奖者并未在三年内获过同类市级奖项;
2.参评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提交学生本人成绩单、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证明并盖章。
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2020-2021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统计表。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